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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一条 本会名称: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枣协会(以下简称新疆红枣协会)
第二条 本协会是由红枣科研、技术推广、种植、加工、贮存、运输、销售单位及个人,自愿参加而组成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。
第三条 新疆红枣协会的宗旨: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和法规,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各项方针政策,依照本章程开展活动,在区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,发展我区的红枣事业,让新疆红枣走向全国走向世界,成为增加我区财政和农民收入的重要支柱产业。
第四条 本协会接受新疆科学技术协会的业务指导和新疆民政厅的监督管理。
第五条 本协会的住址:乌鲁木齐市扬江路52号商业银行科技大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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