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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新疆红枣协会章程
 
 
第一章 第二章 第三章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 第七章 第八章
 
  第三章 会 员
 
  第七条 本协会的会员种类: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。
第八条 申请加入本协会的会员条件,必须具备下列条件:
拥护本协会的章程;
有加入本协会意愿;
从事红枣教学、科研、生产和运销的单位和科技、管理人员,均可申请加入本协会。
第九条 会员入会的程序:
提交入会申请书;
两名正式理事会员介绍;
经红枣协会常务理事会讨论、研究批准通过;
由理事会或理事会授权的机构发给会员证。
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
有本会选举权、被选举权和表决权;
对本会工作的批评、建议权和监督权;
参加本会有关组织活动;
优先享受利用本组织科研成果和各项技术的优惠权;
入会自愿、退会自由;
获得本会服务的优先权;
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
遵守协会章程,执行协会决议;
维护本协会的合法权益;
积极承担本协会的任务;
向本协会反映情况,提供技术信息和成果经验;
积极撰写论文、专著参加科普活动;主动深入生产第一线,积极参加技术承包、技术推广和技术服务等工作。
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会费;
第十二条 会员退会应书面通知本协会,并交回会员证。
第十三条 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,经理事会或常务理事会表决通过,予以除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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